
一、設備描述及選型表:
1.1 設備描述
核心原理:本氣浮設備的工作原理與其他氣浮裝置原理基本相同,但在結構上有了重大改變。我廠生產的氣浮設備溶氣系統部位設置一套射流混合裝置,本射流混合裝置主要起到氣水混合效果,核心主題就是用同樣的氣量經過射流混合裝置后反而增多氣泡量,把氣水液完全合混合成微米級小氣泡,提高系統運行效果,懸浮物去除率可達92-95%。
工作原理:氣浮處理法就是向廢水中通人空氣,形成溶氣水,并以微小氣泡形式從水中析出成為載體,使廢水中的乳化油、微小懸浮顆粒等污染物質粘附在氣泡上,隨氣泡一起上浮到水面,形成泡沫氣(水、顆粒、油)三相混合體,通過收集泡沫或浮渣達到分離雜質、凈化廢水的目的。氣浮法主要用來處理廢水中靠自然沉降或上浮難以去除的乳化油或相對密度接近于1um的微小懸浮物。
1.2 設備選型表
二、供貨范圍:
2.1 供方的職責
供方應對氣浮裝置內的組合式鋼質氣浮本體、溶氣系統、加藥系統 、釋放系統、加強型混凝反應系統、刮沫機、電控系統及相關配件的設計、材料采購、工件的制造、零部件的組裝、資料的提供。賣方還應對設備的性能、調試負責。
2.2 供方的供貨范圍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氣浮裝置:每套應包括下列各項:
1. 溶氣氣浮設備;
2. 加藥裝置(溶藥桶、攪拌機、計量泵等)
3. 刮渣機構(刮渣電機、鏈條刮渣板等)
4. 反應機構(反應攪拌電機、攪拌軸)
5. 溶氣系統(溶氣罐、射流器、溶氣泵、逆止閥、空壓機、電磁閥、流量計、壓力表等)
6. 設備之間的進液管和進氣管上的流量計、調節閥,及配套連接管匯、儀表閥門等。
7. 電氣控制系統,控制柜外殼防護等級為IP55;
8. 整體設備設碳鋼底盤、模塊化等。
所有必要的起吊裝置,包括必須的吊耳、橫撐(如需要)。
投產和調試所需的全部配件、首次裝填的所有消耗品(規格名稱、等級或型號、所需的數量等),如潤滑脂、密封油、保險絲等應分別提供。
運行及檢修所需特殊工具。
免費提供相關易損件的備品備件,管道閥門、必要的支架等。
設備配套提供底座和地腳螺栓、螺母、墊片等。
與外部管線的接口需配套提供的法蘭、螺栓、螺母、墊片。
1.1 設備描述
核心原理:本氣浮設備的工作原理與其他氣浮裝置原理基本相同,但在結構上有了重大改變。我廠生產的氣浮設備溶氣系統部位設置一套射流混合裝置,本射流混合裝置主要起到氣水混合效果,核心主題就是用同樣的氣量經過射流混合裝置后反而增多氣泡量,把氣水液完全合混合成微米級小氣泡,提高系統運行效果,懸浮物去除率可達92-95%。
工作原理:氣浮處理法就是向廢水中通人空氣,形成溶氣水,并以微小氣泡形式從水中析出成為載體,使廢水中的乳化油、微小懸浮顆粒等污染物質粘附在氣泡上,隨氣泡一起上浮到水面,形成泡沫氣(水、顆粒、油)三相混合體,通過收集泡沫或浮渣達到分離雜質、凈化廢水的目的。氣浮法主要用來處理廢水中靠自然沉降或上浮難以去除的乳化油或相對密度接近于1um的微小懸浮物。
1.2 設備選型表
設備 型號 |
外型尺寸 (mm) |
處 理 量 (m³/h) |
運行功率 (KW) |
單機 重量 (kg) |
運行 重量 (kg) |
GFH-5 | 3000×1000×2000 | 5 | 2.75 | 2500 | 8500 |
GFH-10 | 4000×1000×2000 | 10 | 4.65 | 2900 | 14300 |
GFH-15 | 4000×2000×2000 | 15 | 4.65 | 3700 | 19700 |
GFH-20 | 5000×2000×2000 | 20 | 4.65 | 4500 | 26500 |
GFH-25 | 6000×2000×2000 | 25 | 6.05 | 5100 | 31500 |
GFH-30 | 6000×2500×2250 | 30 | 6.05 | 5900 | 38300 |
GFH-35 | 6000×2500×2500 | 35 | 6.50 | 6300 | 41300 |
GFH-40 | 6000×3000×2500 | 40 | 7.5 | 7500 | 51180 |
GFH-50 | 7000×3000×2500 | 50 | 8.05 | 8700 | 60700 |
GFH-60 | 8000×3000×2500 | 60 | 8.05 | 9600 | 71200 |
GFH-70 | 9000×3000×2800 | 70 | 8.05 | 10500 | 82600 |
GFH-80 | 10000×32000×2800 | 80 | 11.75 | 12500 | 94800 |
GFH-90 | 11000×3000×2850 | 90 | 15.75 | 15300 | 107600 |
GFH-100 | 12300×3000×2900 | 100 | 15.75 | 17800 | 122000 |
備注:考慮運輸的方便處理水量超出100m³/h需現場制作,設備外型尺寸可根據用戶現場情況定制。 | |||||
溶氣設計壓力 | ≤0.75MPA | ||||
主機運行壓力 | ≤0.3-0.5MPA | ||||
工作溫度 | 5-55℃ | ||||
溶氣水回流比例 | 30-50% | ||||
刮渣機行走速度 | 1.5-2米/min | ||||
設備運行方式 | 手動開啟/自動運行 | ||||
設備材質 | Q235-防腐、Q235玻璃鋼防腐、304、316 |
2.1 供方的職責
供方應對氣浮裝置內的組合式鋼質氣浮本體、溶氣系統、加藥系統 、釋放系統、加強型混凝反應系統、刮沫機、電控系統及相關配件的設計、材料采購、工件的制造、零部件的組裝、資料的提供。賣方還應對設備的性能、調試負責。

氣浮裝置:每套應包括下列各項:
1. 溶氣氣浮設備;
2. 加藥裝置(溶藥桶、攪拌機、計量泵等)
3. 刮渣機構(刮渣電機、鏈條刮渣板等)
4. 反應機構(反應攪拌電機、攪拌軸)
5. 溶氣系統(溶氣罐、射流器、溶氣泵、逆止閥、空壓機、電磁閥、流量計、壓力表等)
6. 設備之間的進液管和進氣管上的流量計、調節閥,及配套連接管匯、儀表閥門等。
7. 電氣控制系統,控制柜外殼防護等級為IP55;
8. 整體設備設碳鋼底盤、模塊化等。
所有必要的起吊裝置,包括必須的吊耳、橫撐(如需要)。
投產和調試所需的全部配件、首次裝填的所有消耗品(規格名稱、等級或型號、所需的數量等),如潤滑脂、密封油、保險絲等應分別提供。
運行及檢修所需特殊工具。
免費提供相關易損件的備品備件,管道閥門、必要的支架等。
設備配套提供底座和地腳螺栓、螺母、墊片等。
與外部管線的接口需配套提供的法蘭、螺栓、螺母、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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